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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10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专业知识考试与报名工作的通知
作者:        来源:本站原创         点击数:         发布时间:2010年06月17日

各县属学校、镇乡中小学(幼儿园):
为促进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能力和业务水平,努力提高自身素质,以适应教育教学改革的需要。根据教育局工作计划安排,2010年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专业知识考试将在今年暑期进行,现将考试与报名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
1、初中的科目考试:     8月10日上午9:00—11:00
2、小学、幼儿园的科目考试:8月11日上午9:00—11:00
二、考试地点
城北中学
三、报名对象
全县所有中小学、公办幼儿园男55周岁及以下(即1955年8月31日后出生)、女50周岁及以下(即1960年8月31日后出生)的所有在岗任教教师(包括校、园领导)。后勤人员或其他超龄的教师可自愿参加考试。
凡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附件3“不参考人员名单及原因”中注明。
四、专业知识考试科目
    1.初中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科学、历史与社会(含思品)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信息技术等九科。
2.小学:语文、数学、英语、科学、音乐、体育、美术、信息技术等八科。
3.幼儿园:幼儿教育(教师)、幼儿教育(保育员)等二科。
命题范围及内容详见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专业知识考试说明(“考试说明”详见附件1)。
五、报名要求
    1.以校为单位、按学科顺序填制报名表(附件2)和报名情况汇总表(附件3),并将“两表”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县教研室 ,邮址:jysxzp@163.com,联系电话:5092876,联系人:许祖平。
    2.报名时间:2010年6月17日至6月21日。
    3.填表要求:专人填制,填清单位、科目、姓名等,如有后勤人员、超龄教师报名,请在“备注”一栏中注明。
4.各校校(园)长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安排专人负责具体组织工作。
六、其他
1.景宁中学、职业高中由学校制定考试方案报教育局审批备案,自行组织考试实施工作。
2.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成绩每学科从高到低按等级划分:A级(35%)、B级(50%)、C级(15%),并通报到学校与本人。各校可将考试成绩纳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,且作为教师评优、评先、年度工作考核、职评的参考依据。
3.考试成绩是C级的教师取消当年进城和职称评定资格,并且不得参加当年星级教师评比;考试成绩是A级的教师在当年县级职称评定量化考核中加2分。
    望各校(园)接到通知后传达全体教师并即着手此项工作,勿误。

附件:
1.2010年景宁县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专业知识考试说明
2.2010年景宁县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报名表
3.2010年景宁县中小学(幼儿园)教师专业知识考试报名情况汇总表
二〇一〇年六月十日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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